语言康复

儿童语言行为的家庭康复

什么是语言行为?

斯金纳在1957年出版了《语言行为》一书,书中将语言行为定义为“以另一个人的行为作为媒介所增强的行为”,这一定义是从语言的功能出发,强调语言的沟通功能,它主要有两层含义:①语言也是一种行为,是可以通过学习来习得的;②语言行为是说者和听者之间的社会互动,说者与听者之间各种的反应(口语、文字、图片、手势、表情以及肢体动作)均可视作语言行为。


针对孤独症及相关障碍儿童的语言行为教学包括提要求、命名、对话、仿说、听者反应、模仿、配对等等,下面主要介绍一下在家庭康复中,针对无口语的儿童家长如何提高孩子的提要求、听者反应和配对技能。


1.提要求



提要求就是说者使用任何形式的语言要求他想要的物品或活动。比如孩子想吃饼干时,他对妈妈说“我要吃饼干”,或者用手指指向饼干,这些都是提要求。

提要求训练的关键就是给孩子制造各种提要求的动机,比如把孩子喜欢的零食或玩具放在高处孩子够不到的地方,或者把它们放在透明的盒子或袋子里,他自己够不到或者打不开,他就会找你向你提要求。再比如,利用孩子喜欢的活动,如吹泡泡,吹完一个停下,等着孩子向你提要求继续吹。

另外,也可以给孩子一些厌恶的刺激,比如你把孩子不喜欢吃的食物给他,他也可能会向你提要求表示拒绝。

关于没有口语儿童提要求的方式,可以使用手势或图片。


2.模仿


对孩子来说,学会模仿非常重要,它是一项基本的学习技能。

模仿的教学一般是从粗大动作开始或物品操作开始,接着是精细动作,之后是口腔,最后才是口语,到口语这里就是仿说了。这个顺序不是绝对的,但通常刚开始教的时候,我们习惯于先进行玩具或物品操作的模仿和粗大动作的模仿。

对于小年龄儿童或者刚开始接受训练的儿童,玩具模仿是一个很好的开始,可以准备两套相同的玩具,家长和孩子各有一套。家长在进行活动的同时,发出“这样做” 的指令,比如让玩具汽车在地上来回移动,接着领着孩子的手,用他的那套玩具辅助他做动作,之后给与孩子强化,后面渐渐的褪去辅助,直到孩子能够独立模仿这一动作。


3.
听者反应


听者反应也叫接受性语言,也就是听者对讲者的话做出反应,这个反应是非语言的反应。老师说“拍手!”,孩子拍手,老师说“哪个是吃的?”,孩子指一指卡片中的面包,这都是听者反应。

我们进行听者反应的训练一般从听从简单指令开始。比如拍手、跺脚、站起来、坐下、拍桌子、举手等,接下来可以训练指认身体部位,或者与听从指令同时进行训练,在掌握了一些指令和指认身体部位后,就可以进行物品指认的训练了。如果孩子还不具备指认技能,那么可以在桌子上先放一样东西,叫他指这个东西,比如在桌子上就放一个杯子,说“指一指杯子”,辅助孩子指杯子。当孩子独立会指杯子了,你就可以教他区辨两样物品,然后逐渐增加桌上物品的数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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